食品主体等级主要分为 五个等级,分别是A、B、C、D和E。这些等级是根据企业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安全管理能力、质量水平、信誉度等方面进行评定的,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E级为最低等级。
具体等级划分如下:
A级主体
包括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用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等。
B级主体
包括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C级主体
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D级主体
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E级主体
该等级为最低等级,通常指那些安全管理能力较弱、质量水平和信誉度较低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管理。
这些等级的划分有助于对不同食品安全水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分类管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等级,以获得更好的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