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存依据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温度要求
食品的制造、加工、贮存、运输环境温度应控制在0℃~45℃之间,但食品的贮存温度不得高于0℃。
不同食品品种需要的温度不同,例如:
高温烘制食品温度应不超过45℃。
冷冻食品贮存温度应低于-18℃。
冷藏通常在0℃至4℃之间,适合短期保存新鲜的水果、蔬菜、奶制品和熟食。
湿度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的仓储相对湿度标准是35%~65%。
高湿度会导致霉菌、酵母菌、细菌等微生物的繁殖,而低湿度则会导致食品干燥、容易变质。
分类储存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分开,离地离墙10cm存放。
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宜使用密闭容器贮存。
冷藏与冷冻
冷藏保存时环境温度范围应在0℃~8℃。
冷冻保存时温度通常在-18℃以下。
特殊食品要求
某些食品如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绿茶、乌龙茶、红茶、白茶、花茶、黑茶、紧压茶等有其特定的储存温度和湿度要求。
干制蔬菜的储存温度应不超过15℃,相对湿度不超过60%。
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也有明确规定,通常在35%-75%之间。
卫生要求
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保质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时,应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法规与标准
国内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行业执行的主要标准有《GB/T24616-2019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30134-2013冷库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等。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保持其安全性、新鲜度和卫生质量,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食品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消费者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