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的原因主要包括:
安全隐患:
食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过期、细菌感染等问题。
投诉和疾病爆发:
消费者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相关疾病,导致调查并触发召回。
违反法规:
生产商或经销商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如不符合标准或标签不准确。
生产环节问题:
生产设备故障、工艺参数不当、操作员错误等。
原材料问题:
原材料受污染、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等。
包装、存储和运输问题:
不当的包装、存储和运输可能导致食品变质或感染细菌。
营销环节问题:
虚假广告、欺诈销售等。
过敏原未标注:
食品中漏标过敏原可能导致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过敏反应。
农药残留超标:
食品中农药残留超过安全标准。
致病菌污染:
食品中检出致病菌,如沙门氏菌、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STEC)等。
食品召回是生产经营者在发现其产品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时采取的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对消费者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