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包装的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该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规定的事项,如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该法是调整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对包装的质量要求、标识和使用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该法规规定了包装的标准化制定和管理要求,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标识等方面的标准制定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该法规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出了“绿色发展”的理念,对包装材料的选用、废弃物的处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该法规鼓励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对于减少包装污染和提高包装材料的回收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该标准明确规定了预包装食品包括直接提供给消费者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应符合相应的标注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对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旨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标签标注行为,加强食品标签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清晰辨识食品标签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食品包装的法律框架,旨在确保食品包装的安全、环保和合规性。食品包装企业和生产者需要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包装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