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以下食品无须营养标签:
生鲜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的、未经烹煮、未添加其他配料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等,例如袋装鲜(或冻)虾、肉、鱼或鱼块、肉块、肉馅等。
未添加其他配料的干制品类,如干蘑菇、木耳、干水果、干蔬菜以及生鲜蛋等。
预包装速冻面米制品和冷冻调理食品不属于豁免范围,如速冻饺子、包子、汤圆、虾丸等。
乙醇含量大于等于0.5%的饮料酒类
包括发酵酒、蒸馏酒及其配制酒以及其他酒类(如料酒等)。
包装总表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厘米或最大表面积小于等于20平方厘米的预包装食品
由于包装面积小,可能无法显著标示营养标签的信息,因此可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现制现售食品
主要是指现场制作、销售并可即时食用的食品。但是,集中生产加工、配送到商场、超市、连锁店、零售店等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按标准规定标示营养标签。
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等,这类产品主要提供水分,基本不提供营养素,因此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
每日食用量小于等于10克或10毫升的预包装食品
由于食品每日食用量极小,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贡献较小,因此可以豁免营养标签。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上述食品可以豁免营养标签,但如果企业自愿选择标识营养标签,或者标签中有任何营养信息、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则这些食品也应当标示营养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