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加工后的食品
第29类:包括加工后的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等。
方便食品,快速消费品
第30类:包括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等。
未经加工的农产品
第31类:包括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等。
饮料及其他
第32类:包括饮料、果汁、矿泉水、啤酒等。
第33类:包括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
这些分类涵盖了食品领域的各个方面,从加工食品到未加工的农产品,再到饮料和其他相关产品,确保商标能够准确地反映和保护各类食品。企业在注册食品商标时,应根据自身产品特性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类别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