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必须标明以下事项:
名称:
应清晰地标明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以便消费者能够识别食品的本质。
规格:
包括食品的尺寸、重量或容量等。
净含量:
表示食品的实际内容量。
生产日期:
指示食品生产或包装的日期。
成分或者配料表:
详细列出食品中包含的所有成分和配料。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提供生产者的详细信息,以便消费者联系。
保质期:
指示食品的保存期限。
产品标准代号:
标示食品是否符合特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要求。
贮存条件:
说明食品在储存过程中应遵循的条件。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列出所有添加剂,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成分。
生产许可证编号:
证明食品生产符合法规要求。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包括对特定食品的特殊要求或警示信息。
此外,对于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标签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并且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cm²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