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在进行增值税抵扣时,可以抵扣的项目主要包括:
1. 食材的购货发票;
2. 调味品的进项发票;
3. 酒水饮料的进项发票;
4. 水、电、燃气的进项发票;
5. 房屋租金的进项发票;
6. 自用房产的进项发票;
7. 交通工具的进项发票;
8. 装修店面取得的进项;
9. 期间费用中的进项;
10. 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购发票、收购凭证、收购清单、收购单据等;
11. 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13. 农产品深加工抵扣等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餐饮发票通常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确保所有抵扣项目符合相关税法规定,并按规定进行申报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