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执行标准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通用标准
通用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的基础,适用于各类食品,规定了影响各类食品的普遍性食品安全危害和一般性措施。
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真菌毒素等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食品接触材料用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以及标签标识等。
产品标准
产品标准在引用通用标准的基础上,针对特定食品的风险控制需要,制定某些指标限量或非限量条款。
包括各类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以及各类食品接触材料、洗涤剂和消毒剂标准。
生产经营规范标准
生产经营规范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规范,以确保食品安全。
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这类标准规定了食品检验的方法和规程,用于评估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是针对地方特色食品,在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下,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的标准,需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是企业内部制定的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从不同角度管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