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食品安全工作内容:
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组建新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
制修订一批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
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跟踪评价。
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修订猪肉水分限量国家标准。
加强小麦、小麦粉、大豆等粮油标准制修订。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进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信息共享,提升地方风险评估能力。
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屠宰场等环节监测抽检力度,开展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环境污染物、粮油作物产品生物毒素等安全风险评估。
开展食用林产品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
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和节肥节药,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严格农药兽药准入管理,督促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重点整治蛋禽违规用药、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药注水、水产养殖非法添加、农药隐形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的目标要求,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
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扩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范围。
启动新一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体系“三年全覆盖”检查,年内完成检查总数的1/3。
督促企业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主动报告风险,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辅助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达到100%。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防范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事件。
逐步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家长陪餐制度。
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
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加快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健全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责任追究体系。
加快制定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严肃追究故意和恶意违法者的民事法律责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监管,推动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100%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等级对应的监督检查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食品加工点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白酒小作坊监管。
特殊食品监管
开展特殊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考试达70%以上。
加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治理,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餐饮质量安全提升
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开展涉旅餐饮、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督促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在线率达100%,问题整改率达100%。
校园和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开展校园、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风险隐患排查覆盖率达100%。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
这些工作旨在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安全,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