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包括:
食品名称:
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果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名称,则应选用其中的一个。若没有规定,则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配料表:
除单一配料的食品外,所有食品标签上都必须标明配料表。配料表应列出食品中的所有成分,并按照重量或体积从高到低排列。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则必须标明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列出原始配料。
净含量:
必须标明食品包装中的净重量、净容量或净数量。对于液态食品,通常用体积表示;对于固态食品,用质量表示;对于半固态食品,可以用质量或体积表示。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确保消费者在适当的时间内食用。
制造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提供食品的生产者、进口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产品标准号:
标明食品的产品标准代号,以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标准。
贮存条件:
标明食品的贮存条件,以确保食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保持其质量和安全。
食品添加剂:
如果食品中使用了添加剂,必须标明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生产许可证编号:
标明食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以证明食品生产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包括特殊储存、使用或食用注意事项等,需要在标签上进行警示。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这些内容是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食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其成分、来源、生产过程和质量状况,从而做出安全的食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