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罪名有哪些

在中国,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要罪名包括:

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2.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4.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 非法经营罪

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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