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销售散装食品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合法资质与标识
经营者必须持有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许可范围应包含散装食品经营。
散装食品必须有清晰的标识,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标识应当真实、准确、清晰、简便且易于识别。
食品质量与安全
散装食品不能经营无合法资质生产或伪造产地、厂名、厂址的产品。
食品应处于保质期内,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也不得标注虚假或擅自更改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散装食品应当感官鉴别无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确保食品无毒无害。
场所与设施
经营者应设有与所经营散装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并保持清洁卫生。场所应远离污染源,如开放式厕所、污水池、垃圾场等。
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和食品用包装材料标准。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不得回收或循环使用。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设置专用操作间,并保持该区域的独立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人员要求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在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贮存与销售
散装食品应分类贮存,保持适当距离,防止交叉污染。贮存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等。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配备防蝇、防尘、防鼠、防虫以及防污染等设施设备,并使用有效覆盖或隔离容器盛放食品。
记录与台账
经营者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进货查验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批发企业还应建立销售台账,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环境整洁
经营者应遵守城市市容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通过遵守以上要求,可以确保散装食品在摆摊销售过程中的安全性、卫生性和可追溯性,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