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包括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致病性微生物限量:
规定食品中允许存在的致病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限制。
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
对食品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量进行限制。
重金属含量:
对食品中重金属如铅、汞等的含量设限。
污染物质:
限制食品中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质。
食品添加剂:
规定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使用范围、用量。
营养成分要求:
特别是对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食品的营养成分有特别要求。
标签、标识和说明书要求:
涉及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规范。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规定了食品检测的方法和程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其他需要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可能包括食品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毒理指标等。
这些指标是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由相关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