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餐厅禁用的食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禁用食材

发芽的土豆

鲜黄花菜

四季豆

野生蘑菇

河鲀鱼

织纹螺

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

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餐饮环节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含铝膨松剂、人工着色剂以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着色剂的肉制品和调味品

禁止供应食品品种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不得供应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食品。

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河鲀鱼等高风险食品。

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

慎用食材

贝类(贻贝、扇贝、蛤蛎、牡蛎、生蚝、蛏子等)

扁豆、豇豆、芸豆、蚕豆

易引起组胺中毒的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鲐鱼、青条鱼、秋刀鱼、金枪鱼、沙丁鱼等)

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猪肺、猪肝、猪心等动物内脏器官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因此建议参考最新的食品安全规定或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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