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无毒无害:
食品原料必须无毒无害,不应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危害。
符合强制性标准:
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营养均衡:
食品原料应提供人体必需的各种营养元素,满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感官性状良好:
食品原料应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便于人们食用。
来源合法:
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
防止交叉污染:
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
保质期合格:
使用的原料不得超过保质期,变质、污秽不洁的原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
记录和凭证保存: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新食品原料审批:
新食品原料必须经过安全性审评,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性、功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要求的,方可批准注册。
供应链监管和检验检测:
食品原材料的供应链应完整透明,并进行严格的检验检测,确保原材料的卫生、质量和安全性。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合规性和可追溯性,从而保障最终食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