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以下食品由于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被通告为不合格,因此不能进行买卖:
农兽药残留问题
惠州市惠城区蕙昕果行销售的芒果,含有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惠州市惠城区桂强鲜果行销售的桂味(荔枝),含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惠州市惠城区广惠水果行销售的妃子笑(荔枝),含有吡唑醚菌酯和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惠州市惠城区瑞进洲生活超市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含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微生物污染和其他指标问题
惠州市惠城区味源牛牛面馆使用的汤碗,含有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惠州市鑫盛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峰山泉包装饮用水,含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惠州市惠城区小芽餐饮店使用的饭碗,含有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和渠道,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成分信息,以确保购买到安全、合格的食品。同时,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