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冷却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温度控制
食品冷却应控制在食品所允许的最低温度,即食品不发生冻结且不出现冷害时的最低温度。
冷却期间的温度应逐步降低,避免温度波动过大,以免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湿度控制
湿度对热传导有利,但过高的湿度会导致微生物容易污染食品,过低的湿度则会造成食品中水分的大量蒸发而促使食品干缩。
合理的空气湿度应根据冷却温度、其他工艺参数及食品本身的性质与状况来确定。
空气流速
冷却期间的空气流速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通常以2米/秒的流速为最佳。
空气流速过低会影响冷却效果,过高则可能吹干食品表面,导致食品失水。
冷却时间和环境
冷却前应将冷却间的干式冷风机融霜,并将冷却间温度降至适宜范围(如-4至-3度),相对湿度控制在95%-98%后再入货。
冷却期间应定期检查温度和湿度,确保食品在恒定的环境中冷却。
水质标准
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包括pH值(通常应在6.5至8.5之间,特殊情况下pH值上限可达12,但铜质设备系统pH值应小于9.5)、总硬度(一般应控制在150至300mg/L之间)、溶解氧含量(应小于0.02mg/L)、碱度(一般控制在400至900mg/L CaCO3之间)和氯离子含量(钢铁材质系统不超过1000mg/L,铜、不锈钢材质系统不超过400mg/L)。
其他要求
在食品冷链物流中,不同类型食品的冷却要求不同。例如,冷冻畜禽肉、冰鲜水产品等应冷却至4℃以下,而某些糕点、饮品等需在冻结点以上(4℃)进行冷却。
综上所述,食品冷却要求涉及温度、湿度、空气流速、冷却时间和环境、水质等多个方面,需根据具体食品类型和工艺要求制定详细的冷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