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水除了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细菌总数低:
水中的细菌总数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水质安全。
酸碱度适宜:
水的pH值应在6.5~8.5之间,以保证水的酸碱度适宜。
无色无臭:
水应清澈透明,无异味、异色,以保证最终食品的质量和消费者接受度。
不含可见物质:
水中不应含有肉眼可见的杂质,确保水的纯净度。
放射性安全:
水中不得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放射性物质。
感官性状良好:
水应清澈透明,无异味、异色,以保证最终食品的质量和消费者接受度。
消毒处理:
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杀灭水中的有害微生物,进一步提高水的安全性。
此外,对于不同的食品加工过程,可能还需要满足更严格的水质标准。例如,某些食品生产过程中对水的硬度、矿物质含量等指标有特殊要求,因此需要参照相应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
综上所述,食品用水的水质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要求,既要符合生活饮用水的基本卫生标准,又要根据具体食品生产的需求进行更严格的管理和检测,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