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添加剂
红曲红、诱惑红和三聚磷酸钠:这些添加剂在速冻食品中的使用是超范围的,存在安全隐患。
竹叶抗氧化物:被添加到竹叶花生中,但仅限于工业用途,不应用于食品加工。
脱氧乙酸钠和山梨酸钾:在“辣条”类食品中禁止添加。
樱花:食品中不得添加,因为它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
亮蓝及铝色淀:不得用于制作猕猴桃干,但可在果酱和凉果类产品中使用。
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包括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这些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
包括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如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或生产过程中污染了有毒物质。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食品
包括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食品,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
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如吊白块、酸性橙等。
掺假掺杂的食品
包括掺假掺杂的肉类制品,如检出羊源性成分、猪源性成分、鸡源性成分的“手工牛肉串”和“手工羊肉串”。
篡改生产日期或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熟食、卤制品、糕点、面包等经营企业篡改生产日期售卖,或明知食品超过保质期继续售卖。
这些违规食品的存在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必须严格监管和打击。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仔细查看标签和成分,避免购买和食用上述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