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商标的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29类:
加工后的食品,包括腌腊制品、鱼制食品、干果、食用菌、奶制品、豆腐制品、食用油等。
第30类:
方便食品和快速消费品,包括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等。
第31类:
未经加工的农产品,包括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等。
第32类:
饮料、果汁、矿泉水、啤酒等。
第33类:
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等。
建议在选择食品商标类别时,企业应明确自己的主要产品类型,以确保选择的类别能够全面覆盖其产品范围,从而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和商标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