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采购运输
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和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运输中要生熟分开,防尘防蝇,不准无关人员搭车。
采购的食品中不得含有腐败、霉变、有异味、生虫、污秽不洁或《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禁售食品。
装卸食品时要讲究卫生,食品不准直接接触地面,不准无关人员参与装卸,不要在非食品库内堆放食品。
禁止购买未经兽医检验和没有验讫印章的肉品以及病死畜禽等。
储藏保管
食品入库要验收、登记,做到生熟分开,库内无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
储藏的食品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易腐食品要冷藏,禽蛋入库前要清拣倒箱,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到主、副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分库存放。
场所与设备
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远离污染源和有毒有害场所。
食品销售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食品不得与非食品混放。
食品分类、分区,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食品销售经营场所要有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从业人员管理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销售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销售经营无关的物品,不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食品销售和仓储场所要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加工制作过程
食品原料新鲜,应具有固有的光泽和颜色,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带有污水、泥土和其他异物,不得含有有毒物质,禁止使用腐臭、发霉、虫蛀和变质的原料。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要穿戴工作服,洗手,不得穿工作服上厕所,冷荤制作应做到“五专”:专人、专室、专设备、专冷藏、专消毒。
餐具与设备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食堂要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每年要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常剪指甲,不在食品加工和销饭时间内吸烟。
监督检查
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食品在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都符合卫生标准,从而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