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过期食品怎么处罚

贩卖食品过期的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刑事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特殊情况下的免予处罚

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

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实际案例中的处罚

轻微违法行为:例如,丰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罚款15元,没收违法所得1.5元。

一般情况:例如,某案例中,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被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贩卖食品过期的处罚力度较大,不仅涉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还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的严重后果。因此,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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