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没有建立食品台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

责令改正 :有关主管部门会要求食品经营者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罚款

初次违法且拒不改正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记录保存:

食品经营者需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建议

为了避免处罚,食品经营者应尽快建立食品台账,并确保台账记录规范、齐全。具体操作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

如果已经存在未建立食品台账的情况,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建立台账并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以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