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记录食品信息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
使用电子台账软件
利用电子台账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通常为三联,包括批发商销货台账、零售商记账凭证和随货同行的零售商进货台账。
实行“一票制”
将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合并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和内容,作为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台账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
真实性和票据保存
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票据必须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索证索票制度
在进货时,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索取载有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的进货票据,并在指定场所公示。
台账记录与公示
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的信息应与索证索票资料相一致,并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查询及有关部门检查。
定期盘点和记录
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登记,记录食品名称、库存数量、生产/入库日期、保质期限、存放位置等信息。
接受检查
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台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并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两年。
以上是一个详细的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框架,具体实施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