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或半液态饮品:
包括矿泉水、果汁、汤品、调味酱、八宝粥、糖浆等。这些物品不能随身携带上飞机,需要办理托运,且单件容器容积通常不得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
自热食品:
如自热米饭、自热锅、自嗨锅等。这些食品因含有铝粉、氧化钙等易燃成分,既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托运。
含水分过多或有异味的水果:
例如西瓜、榴莲等。这些水果不能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
刺激性气味食品:
如榴莲、菠萝蜜、臭豆腐等。这些食品因其气味强烈,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托运。
肉类食品:
活体动物如海鲜不能随身携带上飞机,但符合航司包装要求的可以办理托运。
会掉渣的零食:
如饼干和薯片等,这些零食在飞机上食用可能会掉渣,影响其他乘客的舒适体验。
酒精饮料:
酒精类产品是航空危险品,不允许随身携带上机,只能托运,且可能受到税收和/或数量的限制。
特殊食品:
如婴儿辅食等必需的液体乳制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可以随身携带。
建议出行前仔细检查所携带的食品,确保符合航空公司和安全规定,避免在旅途中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