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测抽样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随机抽样
从不同的批次、不同的地点、不同的生产线、不同的时间段中随机抽取样品,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现场抽样
抽样人员需核查并记录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可追溯信息。
向被抽样单位支付样品购置费并索取发票及相关购物凭证及所购样品明细。
从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仓库以及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
样品管理
抽取的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并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分别封样。
抽样流程
抽样工作不得预先通知被抽样单位,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
抽样人员需主动向被抽样单位出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并告知抽检性质、食品品种等相关信息。
要求被抽样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资质证书,确认被抽样单位合法生产经营。
抽样人员应按实施细则的规定,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代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或者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遵守标准和规范
抽样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记录和报告
填写完整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等相关文书交付被抽样单位。
如果发现被抽样单位存在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等无法定资质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应立即停止抽样,并上报组织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可以确保食品检测抽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从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的可靠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