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散装食品未贴标签的处罚如下: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处以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

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建议

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散装食品在销售过程中标注必要的信息,如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食品安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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