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散装食品未贴标签的处罚如下: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处以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
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建议
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散装食品在销售过程中标注必要的信息,如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食品安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