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们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赔偿损失:
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购买过期食品所支付的货款,并赔偿因食用过期食品而造成的损失,例如因食物变质导致的身体不适或医疗费用。
价款十倍赔偿:
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支付过期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如果计算出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
额外一千元赔偿:
如果消费者因食用过期食品而受到损害,他们还可以要求额外一千元的赔偿。
惩罚性赔偿: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商家故意或极度过失地销售过期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更高额度的赔偿。
协商解决:
消费者可以直接与商家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法律途径:
如果商家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要求赔偿。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消费者应保留好购物凭证、过期食品以及任何可能的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应遵循当地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