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生产食品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和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罚款: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法律处罚
对于超范围使用新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令改正
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其他处罚措施
在某些情况下,除了上述处罚外,还可能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或者注销登记卡。
建议
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在其许可范围内进行,以避免因超范围生产食品而受到严重的法律处罚。对于已经发生的超范围生产食品行为,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及时整改,以减轻或避免进一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