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查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制定抽样计划
明确抽检的目的、范围和时间。
根据食品类别和生产企业的情况确定抽样数量和比例。
选择抽样方式
可以采用随机抽样、定性抽样、有针对性抽样等方式。
抽样方式应根据不同的抽检目的和风险评估进行选择。
实施抽样
抽样人员需主动向被抽样单位出示相关证件,告知抽检内容和相关权益。
核查被抽样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从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仓库或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样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随机性。
样品处理
抽取的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
样品应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并分别封样。
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等相关文书,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共同签字或盖章确认。
实验室检验
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验分析。
实验室按照相关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检验工作,记录检验过程中的数据,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结果公示与处置
承检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合格或不合格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检测结果。
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对可能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依法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
通过以上步骤,食品抽查旨在确保市场上食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