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在超市购买到发霉的食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您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步骤和获得的赔偿:
赔偿要求
您可以要求超市赔偿您购买食品的价款十倍或者您实际损失的金额三倍。
如果计算出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
维权途径
协商和解:首先尝试与超市经营者直接协商解决问题。
消费者协会: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行政部门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仲裁: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法律诉讼: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额外注意事项
在维权过程中,请保留好购物凭证、食品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
如果超市或生产者已经知晓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下架商品、中止合作等),这可能作为协商赔偿时的有利因素。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并确保您的行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