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苯属于 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石油苯作为煤焦油蒸馏或石油裂解的产物,是一种有毒有害物质,其浓度超过0.5%的废物被认定为危险废物。苯是一种二级易燃液体类危险化学品,具有甜味、可燃、有致癌毒性的无色透明液体,并带有强烈的芳香气味,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

因此,含苯量超过0.5%的废物,尤其是苯含量达到1%以上的废物,应当作为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理,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