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石油市场在 2007年1月1日开始对外开放国内原油和成品油的批发经营权。这一举措是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标志着我国石油市场开始引入竞争机制,允许民营和外企参与经营,从而推动市场更加合理化和国际化。
具体来说,商务部发布的《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打破了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的批发经营。
因此,可以说我国石油市场在2007年1月1日已经全面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