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石油公司的级别在不同时间段有所变化。1953年山东省石油公司建立时,原为山东省商业厅的二级企业。1986年10月,山东省政府明确山东省石油公司为副厅级单位,隶属省政府领导,由省经委代管。1992年11月,山东省政府将山东省石油公司改建为山东省石油集团总公司,确定为正厅级单位,国有大型一类企业。1996年12月,山东省政府批准山东石油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并授权经营管理系统内的国有资产。1998年6月划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管理。2000年4月完成了上市、非上市公司的分立运行工作。上市公司于2000年10月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改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非上市公司仍沿用山东省石油集团总公司名称,2007年12月注销山东省石油集团总公司法人,转制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
因此,省石油公司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级别经历了副厅级到正厅级的转变。截至2007年12月,山东省石油公司转制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后,其级别为副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