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我国各省份石油产量和储量情况如下:
新疆
石油储量:6.7亿吨(位居榜首)。
石油产量:3270.1万吨。
甘肃
石油储量:4.8亿吨(位居第二)。
陕西
石油储量:3.5亿吨(位居第三)。
石油产量:2536.6万吨。
黑龙江
石油储量:3.1亿吨(位居第四)。
石油产量:2971万吨。
山东
石油储量:2.2亿吨。
石油产量:2200.3万吨。
天津
石油储量:未明确提及,但在2022年原油产量为3575.3万吨,位居全国第一。
辽宁
石油储量:未明确提及,但在2022年原油产量为1049.4万吨。
广东
石油储量:未明确提及,但在2022年原油产量为1613.1万吨。
其他省份
其他省份的石油产量和储量相对较少,未详细列出。
建议:
新疆、甘肃、陕西和黑龙江是我国石油储量和产量的主要集中地,这四个省份的石油产量和储量占全国的比例较高。
天津和广东虽然石油产量较高,但主要是由于特定的油田(如渤海油田)和进口原油,而非国内产量。
其他省份的石油产量和储量相对较少,但在某些特定区域(如鄂尔多斯盆地、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仍有较大的勘查和开发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