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的股改方案如下:

对价安排:

泰山石油的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石化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3股泰山石油股票,作为非流通股份获得在A股市场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流通权:

执行对价安排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禁售期:

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否则中国石化在其承诺的禁售期内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表决结果:

泰山石油股改方案最终以91.02%的同意票获得通过,反对票占8.91%,弃权票占0.07%。

小股东意见:

小股东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停牌时间较长,在股市大涨时,他们手中的股票因停牌没有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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