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倒卖石油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其下属的燃料油公司以“调和燃料油”的名义进行销售。具体操作上,中石油将进口原油以成品油的形式卖给地炼企业,这些地炼企业通常没有原油进口配额或进口权,因此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原油的倒卖。
这种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为原油和成品油在性质和用途上有明确的区别,且进口原油不能直接转让。中石油通过将原油伪装成成品油,规避了政府对原油进口和销售的监管,从而获取了非法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中石油这种倒卖行为并非个案,早在2006年就已经出现,并且持续了多年,涉及金额巨大,对油品市场秩序和国家财政税收造成了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