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石油国内定价主要遵循以下机制:
调价周期:
国内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调整,调价生效时间为发布日24时。
调整依据:
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发布日24时。
价格生成机制:
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上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的利润确定。
价格调整条件:
当国际原油市场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价格调整限制:
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未超过13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价格发布:
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决定并发布汽油柴油零售价的变化。
价格监管:
加油站销售价格不能超过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通过以上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能够较好地反映国际市场变化,同时兼顾国内生产成本和消费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