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进口石油的处罚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非法经营石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情况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对于偷逃应缴税额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处罚如下:
偷逃应缴税额较大
单位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逃应缴税额巨大
个人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单位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偷逃应缴税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打击非法经营石油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国家的经济安全。建议相关企业和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