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近期面临了一些环境监管问题。根据提供的信息,该公司因未能按照运行技术规范对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维,未保证这些设备正常运行,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因此被大庆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7万6000元整。

这一事件反映了该公司在环保管理方面存在疏忽,没有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这也提醒我们,无论企业规模多大,都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生产活动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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