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石油化工普查表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说明:
单位信息填写
单位名称:填写二级单位的全称,如果没有公章,则填写机构设置规定的名称。
基层单位名称:填写危化品贮存、利用、生产场所所属的基层单位名称。
贮存/利用/生产场所名称:填写具体的危化品贮存、利用、生产场所名称。
地址:填写危化品具体贮存、利用、生产的地址。
危险源分级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如果符合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则填写油田级;如果达不到,则依照辨识标准及监管要求填写厂处级或基层级。
人员信息
接触人数:填写日常工作中的接触人数。
危险场所主管领导:指直接治理的主管人员,如联合站站长、平安副队长等。主管领导的“证件类型”是指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平安治理人员资格证”,职位人员的“证件类型”是指按政府规定应取得的证件,如《放射工作人员证》、《爆炸员作业证》等。
危险源按期评判
问题整改落实:
“是”指所有问题全数整改。
“否”指所有问题均未整改。
评判结论:合格、大体合格、不合格。
应急治理
事故预想:填写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应急预案:填写应急预案及处置程序名称,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
应急演练周期:填写实际多久演练一次。
其他信息
地址:填写危化品具体贮存、利用、生产的地址。
请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报。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指导或解释,可以联系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普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