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美元的收益情况如下:
1974年石油输出国家的石油输出总收入约为1150亿美元,其经常输入则约为400亿美元,因而计有盈余约为750亿美元。
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石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每桶40美元)所获的超额收入,将按比例征收收益金。例如,如果售价为每桶43美元,那么中国石油公司每桶的特别收益金是(43-40)×20%×8=4.8元人民币。
如果未来油价维持100美元,西方石油公司的利润可达150亿美元,全部用来回购分红的年回报约为30%左右。中海油如果按照50%的分红,年回报也差不多,但在现金充裕的情况下可能会加大分红力度。
这些数据表明,石油美元的收益非常可观,不仅体现在石油输出国的盈余资金上,还体现在石油开采企业因超额收入而获得的收益金,以及石油公司在高油价情况下的高额分红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