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储罐之间的安全距离主要依据《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当两个相邻储油罐的直径中较大罐直径大于53米时
两个储油罐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相邻储油罐中较大罐的直径,且不应小于80米。
当两个相邻储油罐的直径均小于或等于53米时
任意两个储油罐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其中较大罐直径的1.5倍。
对于覆土罐,不应小于60米。
对于储存其他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储罐,不应小于30米。
此外,储油罐与其他设施的安全距离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储油罐与站房之间应保持至少4米的安全距离。
储油罐与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
储油罐与室外变电站之间的安全距离也应不少于18米。
架空电路不应跨越储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少于5米。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石油储罐的安全性,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并保障周围环境的安全。建议在具体实施时,结合实际情况和最新的国家规范进行详细设计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