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价格的形成机制较为复杂,主要受到以下几方面的影响和规定: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基准价格: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价格调整周期: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价格上下限:设置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天花板价),下限为每桶40美元(地板价)。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或高于13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暂停调整。
原油价格
市场调节价:原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企业可以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但幅度从8%降为4%左右。
成品油价格分类
供应价格:指石油从炼厂到批发商的价格。
批发价格:指石油从批发商到零售商的价格。
零售价格:指石油最终销售给消费者的价格。
特殊情况下的价格调整
当油价低于地板价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
当油价高于天花板价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并通过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
价格发布与执行
油价调整发布当日的24时生效,调价周期为10个工作日。
未调金额在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市场监管
政府会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通过以上机制,中国政府能够在保障国内石油市场稳定的同时,灵活应对国际油价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