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伊朗石油的封杀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发布石油出口禁令:
美国政府要求所有国家在2018年11月4日之前停止从伊朗进口石油,否则将面临美国的惩罚,包括被逐出美国市场的风险。
二级制裁:
对于不遵守禁令的国家、炼油企业以及从事物流、银行和保险业务的外国公司,将面临严苛的二级制裁,从而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机会。
扩大制裁范围:
美国政府不断扩大对伊朗石油工业的制裁范围,包括将更多实体和油轮列入制裁名单,禁止它们使用美国金融系统,并且禁止美国公民与这些实体进行商业往来。
打击石油金融网络:
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对帮助伊朗石油出口的35个实体和船只实施制裁,旨在切断伊朗绕过现有限制的石油金融网络。
扣押油轮:
美国曾扣押多艘涉嫌运输伊朗石油的油轮,并声称这些石油已经完成交易,尽管伊朗方面对此表示异议。
极限施压:
美国的这些制裁措施被视为“极限施压”政策的一部分,目的是全面封堵进出伊朗的资金流,掐断其经济命脉,迫使伊朗政府放弃核立场和军事战略。
这些措施对伊朗石油出口造成了重大打击,伊朗的经济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同时,这些制裁措施也引发了国际社会对制裁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争议,一些国家试图通过其他途径继续与伊朗进行石油贸易,以避免美国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