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石油的行为涉及多个部门的管辖,具体查处部门如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包括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监管市场,包括商品质量和交易行为等。对于私自销售柴油、汽油的行为,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公安机关: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时,公安机关也接受单位和个人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报案或举报,并在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予以立案。
海关缉私部门:
对于涉及走私行为的石油贩卖,可以向海关缉私部门举报。
消防部门:
汽油属于危险品,易燃易爆,消防部门也参与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综上所述,贩卖石油的行为可能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海关缉私部门和消防部门。具体查处部门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违法行为的性质进行确定。建议发现非法贩卖石油行为时,向多个部门进行举报,以便形成合力,有效打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