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石油的举报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
海关缉私部门:
海关缉私部门负责打击走私活动,包括石油走私。你可以向当地海关或其走私犯罪侦查机关进行书面或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公安机关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也接受关于走私犯罪的报案和举报。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同样接受关于走私犯罪的报案和举报。
互联网举报:
你可以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互联网“平安厅”信箱进行举报。
电话传真举报:
可以拨打报警电话110,或省反走私举报中心电话020-83921044、传真020-83923864,或属地市反走私综治机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来信举报:
可以写信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广东省打私办进行举报。
来访举报:
可以前往属地市反走私综治机构或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广东省打私办反走私举报中心递交举报材料进行举报。
建议选择以上任意一种方式进行举报,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