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终止收购湖南和兴能源石油有限公司不低于70%股权的原因如下:
外部市场因素变化:
在商洽过程中,外部市场因素的变化导致交易各方未能在期限内就收购事项达成最终共识。
未能签署正式收购协议:
由于上述原因,交易各方未能签署正式收购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原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自然终止。
意向金退还:
和顺石油已将5000万元意向金汇入双方托管账户,由于协议自然终止,该笔意向金将原路退还公司账户。
协议性质:
公司表示,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收购协议,因此本次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和顺石油终止收购湖南和兴能源石油有限公司主要是因为外部市场因素变化导致交易各方未能就收购事项达成一致,且已签署的相关协议自然终止,意向金也将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