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计划从美国纽交所退市,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交易量低:
目前存托股占公司H股及总股数的比重很小,交易量与公司H股全球交易量相比较低。因此,维持纽交所上市地位需要付出较大的行政负担。
监管差异:
不同上市地的监管差异,使得公司继续维持在纽交所上市需要付出较大的行政负担。
投融资需求:
从纽交所退市后,公司H股和A股将继续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和公司的投融资需求。
此外,2021年美国证监会(SEC)出台的《外国公司问责法》要求所有外国企业在美股上市必须提供审计底稿,涉及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数据如国家的石油储备和国民健康等,这些数据不能提供给美证监会,导致中石油等央企无法满足该要求,因此选择主动从美退市。
综上所述,中石油从美国纽交所退市主要是基于交易量低、监管负担重以及满足投融资需求等方面的考虑,同时受到《外国公司问责法》的影响。